产品属性
莱州市路旺鲁源塑料机械厂,坐落在北方最大的塑料基地沙河镇路旺,地处烟台、潍坊、青岛三市交界处的莱州湾畔,烟台至潍坊的206国道经过,交通方便,人杰地灵。 本厂主要产品有SJK系列水洗再生塑料造粒机、双步造粒机、400型450型500型破碎、洗料机、SJG系列塑料挤出硬管机组、聚苯泡沫破碎机、LD1100地膜吹塑机组、SG系列增强水管机组、SMF-1200塑料吹膜机组、EMX系列捏合机、SHR系列高速混合机、JM系列胶体磨等塑料机械。并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产品的设计生产。本厂还大量回收废旧塑料颗粒。 本厂通过吸收消化同行业国内外先进生产技术,通过优化设计而生产出的塑机系列产品,具有结构合理,整机运行平稳,环保高效节能,易于安装,产品质量稳定,使用寿命长,使用范围广,在客户中以实际品质树立了良好的口碑。 本厂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,另外随着本厂技术队伍的完善和发展,不断地促进对新产品和新材料的利用和开发,是每一个客户在节省每一分成本而同时能创造最大的利润! 本厂一贯坚持“质量第一、信誉至上”的经营原则,以海尔式的售后服务要求服务于每一个用户。 厂长赵书平携全体员工热忱欢迎新老宾朋光临指导,共创美好明天!
1,在线申请:您可以在"我的订单"中找到您需要退换修的订单,点击”申请退款/退货”即可。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 内和您取得联系,你可以随时在线查看你的退换修状态。
1,“7天无理由退换货”适用于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情形。
2,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,邮费由平台供应商承担(此质量问题为货品破损或残缺)。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,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。
3,退换货要求退换的商品在平台供应商收到时有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、标牌等;待退换的物品被用过、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。
(1)符合退货政策的商品必须包装完整、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,退货的同时必须退回相应的发票和相关文件。
(2)请对寄回的商品妥善包装,若是退换货过程中由于包装过于简单造成的物流损坏,平台供应商不承担商品完整责任。
(3)发票需单独寄送。退换货时,如涉及发票退回,请您不要将发票放在货物中一起寄送,平台供应商客服人员将和您确认发票寄送地址,避免丢失。
4,退货商品的价款到账时间因支付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,具体应参照相关银行或支付工具的说明提示,平台供应商不对退换货费用的到账时间做任何形式的保证。
特别提醒:为避免由于商品滞留造成的经济损失,所有退换货商品,买家应在所规定之时间内发回(以物流签收时间次日起7天内为准),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将退换商品发出的,平台供应商将不予接受该退换货商品。